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5月31日,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启动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对改革进行动员部署。
本次国有林场改革,对破解目前国有林场发展缓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债务负担沉重及实现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等诸多问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汇集地方71%的林地资源,集中86%的天然林,并且多数分布在黑龙江省主要江河、水库周围、风沙前线等生态脆弱和敏感地区,是黑龙江省乃至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黑龙江省地方森林资源的精华所在,在生态建设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但长期以来,由于国有林场管理体制不顺、功能定位不清、经营机制不活、自身造血功能不强等原因,致使国有林场发展缓慢,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贫困,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民生问题比较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改革工作,十分关心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生活。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对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省考察调研,还专门来到林区。
省委、省政府站在保生态、惠民生、促发展的战略高度,精心谋划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5月9日,省委、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正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本次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15年起,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2020年,初步建成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功能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经营手段科学,基础设施完善,职工生活保障有力的国有林场体系,实现国有林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新跨越。
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的要求是,实施一个战略、实现两大目标、建立三大体制。实施一个战略,就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将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作为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实现两大目标,就是把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放到首要位置,把解决好林场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基本前提,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民生持续改善。
建立三大体制,就是要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国有林场政事、事企两分开,完善与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相关的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本次改革的主要任务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部分。主体改革的主要任务九项:确定国有林场属性、建立相对稳定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整合国有林场、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职工就业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建立森林资源监管制度。
配套改革包括: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森林的科学经营、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拓宽林场职工增收渠道、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即,2015年2月~2016年5月为准备阶段,2016年6月~2017年6月为实施阶段,2017年7月~10月为总结阶段。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并就改革动员部署。
(牟景君记者贾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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